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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02月13日 19:16

一个黑人女孩想要蓝眼睛,她却让全世界看见了黑色的美

一个黑人女孩想要蓝眼睛,她却让全世界看见了黑色的美

1931年的二月,俄亥俄州洛雷恩市一个钢铁工人家庭迎来了第二个女儿。那个年代的美国,经济大萧条的阴影笼罩着一切,对于一个黑人工人家庭来说,生活更是雪上加霜。没人会想到,这个名叫克洛伊·沃福德的小姑娘,日后会成为美国文学史上最令人胆寒的叙事者——托妮·莫里森。说“胆寒”并不夸张,因为她的文字有一种独特的本事:让你读完之后好几天都缓不过来,像是有人用天鹅绒手套扇了你一个耳光——轻柔得叫人心碎,疑力却大得惊人。

今天是莫里森诞辰95周年。在一个充斥着“畅销书公式”和“AI写作”的时代,回头看这位1993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的作品,你会产生一种奇怪的感觉——她写的东西,好像比我们今天大多数人写的都更“先进”。这不是怀旧滤镜在作祟,而是莫里森确实做到了一件极少数作家能做到的事:她创造了一种全新的文学语言,一种属于黑人女性的、属于被压迫者的、属于沉默者的语言。她把从来没有被认真对待的声音,变成了世界文学的主旋律。

先说说她的来路。克洛伊·沃福德在霍华德大学读英语文学,这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对一个黑人女性来说已经是非凡的成就。后来她去康奈尔大学拿了硕士,研究的是福克纳和弗吉尼亚·伍尔夫作品中的自杀主题——没错,她的学术起点就这么“轻松愉快”。这个研究方向其实已经暴露了她未来写作的底色:她感兴趣的不是死亡本身,而是一个人被迫到什么程度才会选择毁灭自己。毕业后她当了大学老师,嫁给了一位牙买加建筑师哈罗德·莫里森,婚姻以失败告终,但她留下了这个姓氏。这个小细节很有意思——她的婚姻未能存续,但“莫里森”这个名字却成了文学史上最重的名字之一。

离婚后,她带着两个儿子去了纽约,在兰登书屋当编辑。白天编别人的书,晚上写自己的。孩子们睡着了,她才能开始写作,常常写到凌晨。那时候她已经快四十岁了。在今天这个“三十岁还没成功就焦虑”的时代,莫里森的故事简直是一剂猛药:她39岁才出版第一部小说。不是因为她之前不想写,而是因为生活没有给她留出写作的空间。但当空间终于出现时,她写出来的东西就像火山爆发一样——所有的压抑、观察、思考,都在那一刻喷涌而出。

那部小说就是1970年的《最蓝的眼睛》。故事讲的是一个叫佩科拉的黑人小女孩,她每天晚上祈祷自己能拥有一双蓝色的眼睛——因为在她生活的世界里,美丽的标准是白人定义的,蓝眼睛代表着她永远无法企及的“正常”。这个设定听起来简单,但莫里森把它写得像一把慢慢拧进心脏的螺丝刀。小说探讨的不仅仅是种族歧视,更是“内化的自我厌恶”——当一个社会反复告诉你你不美、你不值得、你不配,你最终会开始相信它。小说出版时反响平平,评论界礼貌性地点了点头就过去了。但多年后,它成了美国高中和大学课堂上的必读书目——同时也成了美国图书馆被投诉要求下架最多的书之一。被禁和被推崇同时发生在同一本书上,这大概是对一部作品力量最好的证明。

1977年,《所罗门之歌》横空出世,莫里森终于迎来了属于她的高光时刻。这部小说讲述了一个名叫“奶人”的黑人青年寻找家族历史的故事,从密歇根一路追溯到美国南方,最终发现了一个关于飞翔的古老传说。书名自然引用了《圣经》中所罗门王的雅歌,但莫里森赋予了它全新的含义——这是一曲关于黑人的歌,关于根与翅膀、束缚与自由的歌。这本书拿下了国家图书评论奖,也是“每月一书俱乐部”自理查德·赖特的《土生子》以来第一次选中黑人作家的作品。莫里森的写法非常有意思——她不走直线叙事,而是像爵士乐一样,在时间线上来回跳跃,让不同的声音交织在一起。你读着读着会迷路,但那种迷路本身就是体验的一部分。

然后是1987年的《宠儿》,莫里森文学生涯的珠穆朗玛峰。这部小说取材于一个真实的历史事件:1856年,一个名叫玛格丽特·加纳的逃亡女奴,在即将被抓回去的时候,亲手杀死了自己的女儿——因为她宁愿女儿死,也不愿她继续做奴隶。这个故事的残酷程度,仅仅用一句话概括就已经让人窒息。莫里森把它改编成了一部融合了魔幻现实主义的杰作。被杀死的女婴“宠儿”以少女的形象回到了母亲身边,像一个贪婪的幽灵,吞噬着母亲的生命力。她既是被牵绊的女儿,又是所有被奴隶制度吞噬的亡魂的化身,更是一个国家永远无法摆脱的历史幽灵。

这部小说的第一句话就是:“124号恶意充斥。”没有铺垫,没有客套,一上来就是一记重拳。莫里森自己说过,她写《宠儿》的时候,想要做的是“把读者扔进水里,然后看他们能不能游”。大部分读者确实差点淹死——但那些游过来的人,再也不是原来的自己了。《宠儿》出版后获得了普利策小说奖,但在此之前发生了一件颇有戏剧性的事。1988年,48位黑人作家和评论家在《纽约时报书评》上联名发表公开信,为莫里森未能获得国家图书奖而抗议。这封信引发了巨大争议——有人说这是“道德绑架”,有人说这是“迟到的公正”。莫里森本人对此保持沉默,但她后来说了一句很经典的话:“我告诉我的学生,当你们拿起笔的时候,你们就是面对着整个世界的。不要缩小你们的世界来迎合别人的想象。”

1993年,瑞典文学院把诺贝尔文学奖颁给了莫里森,她成为历史上第一位获此殊荣的非裔美国女性。颁奖词说她的小说“以其丰富的想象力和富有诗意的表达,使美国现实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方面充满了生命力”。这段话说得很优雅,但如果让我来翻译,我会说:莫里森干了一件没人干过的事——她证明了黑人的故事不是美国文学的“补充材料”,而是美国文学的核心。在她之前,美国文学的叙事主体是白人男性——海明威、菲茨杰拉德、福克纳。莫里森不是要推翻他们,而是要拓宽这张桌子,让更多的声音能坐下来。

莫里森的写作风格值得单独拿出来说说。她的句子有一种音乐性,读出声来就像在听布鲁斯。她不怕长句,也不怕碎片。她能在同一页纸上让你哭完又笑,笑完又愤怒。她对语言的使用有一种近乎偏执的精确——每一个词都像是被她掂量过重量之后才放上去的。她曾经说过:“如果有一本你想读的书还没有被写出来,那你就必须自己写它。”这句话到今天都还在被无数写作者引用,而且奇迹般地,它在每个时代读起来都像是刚写的。她还说过另一句同样有力的话:“如果你能用一种语言来自由地表达自己,那就用它来解放别人。”文学对她来说,从来不是象牙塔里的消遣,而是一把磨得锻亮的刀。

除了写作,莫里森在兰登书屋的编辑工作同样影响深远。她编辑出版了拳击手穆罕默德·阿里的自传、安吉拉·戴维斯的著作,还有托尼·凯德·班巴拉的小说。她还主编了开创性的《黑人之书》,系统记录了美国黑人三百年的历史。她几乎是以一己之力,在美国主流出版界为黑人文学打开了一扇大门。如果说她的小说是火炬,那她的编辑工作就是在黑暗中修建道路的工程。没有她在兰登书屋的坚持和眼光,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的美国黑人文学出版格局可能会完全不同。

2019年8月5日,莫里森在纽约去世,享年88岁。消息传出后,从奥巴马到奥普拉,从学者到普通读者,整个美国都在哀悼。奥巴马称她是“国宝”,说他与莫里森的对话是他一生中最珍贵的智识交流。这话从一个前总统嘴里说出来分量不轻。但我觉得更能代表莫里森精神的,是她自己说过的另一句话:“如果你来到河边,发现没有桥,你就自己建一座。”她的一生,就是在不断地建桥。

九十五年过去了。莫里森建的那座桥,不仅没有塌,反而每年都有更多的人走过去。在当下这个文学越来越同质化的时代,重读她的作品就像是在一堆快餐中突然吃到了一道需要三天才能炖好的老汤——费时、费力,但每一口都是真的。她不讨好读者,不简化现实,不提供廉价的安慰。她只是把真相摆在你面前,然后看着你的眼睛说:“现在,你要怎么办?”

这大概就是伟大文学的真正定义——它不给你答案,但它让你再也无法假装问题不存在。而托妮·莫里森,用她那支笔,在种族、性别、历史和语言的交汇处,为我们所有人写下了这个永恒的追问。九十五年后的今天,这个追问依然在回响——而且,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响亮。

文章 02月13日 18:17

一个黑人女孩想要蓝眼睛——托尼·莫里森为何让整个美国文坛颤抖?

1931年2月18日,俄亥俄州洛雷恩市一个钢铁工人家庭迎来了第二个孩子。没有人会想到,这个名叫克洛伊·阿德莉亚·沃福德的黑人女孩,日后会以“托尼·莫里森”之名,把美国文学的天花板整个掀翻。她是第一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非裔美国女性,也是唯一一个能让奥普拉·温弗瑞在镜头前哭成泪人的作家。今天是她诞辰95周年,而我们谈论她的方式,往往比她应得的要肤浅得多。

莫里森的厉害之处不在于她拿了多少奖。她厉害在:她写的每一个字,都像一把手术刀,精准地切开美国社会最不愿意面对的伤疤。当白人作家们还在优雅地讨论存在主义和后现代叙事的时候,莫里森直接把奴隶制的幽灵摔到了你的书桌上,然后平静地说:“读。”她不请求,不恳求,不解释。她命令。而你会乖乖服从,因为她的文字里有一种无法拒绝的力量。

先说说她的出身。莫里森的父亲乔治·沃福德是个焊工,为了躲避南方的种族歧视,举家搬到了北方。但北方就没有歧视了吗?开什么玩笑。莫里森小时候,房东因为他们家交不起房租,直接放火烧了他们住的房子。注意,不是驱逐,是放火。这段经历后来反复出现在她的作品里——火焰、暴力、无处可逃的绝望。有些作家靠想象力写作,莫里森靠的是记忆里的灼烧感。她的父亲对白人的不信任深入骨髓,曾经把两个白人男子从自家楼梯上推下去,因为他们未经允许就上了楼。这种原始的愤怒和防御本能,后来被莫里森化为了文学中最具爆发力的情感燃料。

她在霍华德大学读英语文学,又在康奈尔大学拿了硕士学位,研究的是福克纳和伍尔夫作品中的自杀主题。是的,你没看错——她的学术起点就是死亡。后来她去兰登书屋当编辑,成为了那里第一位黑人女性高级编辑。白天她编辑别人的书,晚上回家写自己的。两个儿子已经睡着,厨房的桌子就是她的书桌。她后来说:“我总是在凌晨四点写作,因为那是唯一属于我自己的时间。”各位还在抱怨没时间写作的朋友们,请默默闭嘴。一个单亲妈妈,全职编辑,凌晨四点起来写作,写出了改变美国文学版图的作品。你的借口,在她面前一文不值。

1970年,她的处女作《最蓝的眼睛》(The Bluest Eye)出版了。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叫佩科拉的黑人小女孩,她最大的愿望是拥有一双蓝色的眼睛——因为在她的世界里,蓝眼睛意味着白人的美,意味着被爱,意味着不再被当成垃圾。这个设定本身就是一抳耳光:美的标准是如何被内化的?一个孩子是怎样学会憎恨自己的皮肤的?这本书在当时几乎没有引起任何反响。评论界冷淡,销量惨淡。但莫里森没有被击垮。她只是耸了耸肩,继续写。这大概就是天才和普通人的区别:普通人被拒绝一次就开始怀疑人生,天才被拒绝一次就开始怀疑世界。

然后是1977年的《所罗门之歌》(Song of Solomon),这部小说让她一夜之间从“一个还不错的黑人女作家”变成了“美国最重要的在世小说家之一”。故事的主角奶人(Milkman)从密歇根追溯到弗吉尼亚,寻找家族的秘密。表面上这是一个寻根的故事,但莫里森玩了一手绝的——她把非洲裔美国人的集体记忆编织成了魔幻现实主义的叙事。有人能飞,有人能预知死亡,但这些超自然元素一点都不违和,因为在莫里森的世界里,现实本身就已经足够荒诞了。一个建立在奴隶制基础上的“自由国家”,还有什么比这更魔幻的?这部小说让她拿到了国家书评人圈奖,也让她第一次进入了主流视野。

但真正让莫里森封神的,是1987年的《宠儿》(Beloved)。这部小说改编自一个真实事件:1856年,一个名叫玛格丽特·加纳的逃亡女奴,在即将被抓回去的时候,亲手杀死了自己两岁的女儿——因为她宁愿女儿死,也不愿让她回去当奴隶。莫里森读到这个故事后,花了整整三年才动笔。她说她需要那么长时间来“鼓起勇气”。一个已经写了四部小说的成熟作家,仍然需要鼓起勇气——这说明了这个题材到底有多沉重。在小说中,被杀死的女儿以鬼魂的形式回来了,她的名字就叫“宠儿”——墙碑上唯一的一个字。这个鬼魂不是恐怖小说里的廉价惊吓,它是历史本身的化身,是所有被遗忘的奴隶的总和,是一个国家永远无法安息的良心。

《宠儿》出版后,美国文坛被劈成了两半。一半人说这是美国文学史上最伟大的小说之一,另一半人说他们读不下去。有意思的是,两种反应都是正确的。这本书确实伟大得令人窒息,也确实沉重得令人窒息。它不是那种你可以舒舒服服靠在沙发上阅读的小说。它是那种你读完之后需要在黑暗中坐很久、盯着天花板发呆的小说。1988年,《宠儿》拿了普利策小说奖。但在此之前,48位黑人作家和评论家联名在《纽约时报》上发表公开信,抗议莫里森之前没有获得国家图书奖——这在美国文学史上是前所未有的。一个作家伟大到需要同行联名护航才能获得应有的认可,这本身就说明了问题有多严重。

1993年,诺贝尔文学奖终于找到了她。瑞典学院的颁奖词说她“以丰富的想象力和诗意的表达,赋予了美国现实的一个重要方面以生命”。说实话,这个颁奖词太客气了。莫里森做的事情远不止“赋予生命”——她做的是一场文学层面的革命。她证明了黑人的故事不是“少数族裔文学”,不是“边缘叙事”,而是人类经验中最核心、最深刻的部分。你不需要“理解黑人文化”才能读懂莫里森,就像你不需要“理解俄国文化”才能读懂陀思妥耶夫斯基一样。痛苦是人类的通用语言,而莫里森恰好是这门语言最优秀的翻译者。

莫里森还有一个被严重低估的贡献:她重新定义了美国文学中“谁是读者”这个问题。她曾经说过一句让很多白人评论家不太舒服的话:“我从来不为白人读者写作。”这句话在当时引发了巨大争议。但莫里森的意思并不是排斥白人读者,而是拒绝那种把白人视角当作“默认视角”的写作传统。在她之前,几乎所有美国黑人作家都在某种程度上向白人读者“解释”黑人的生活。莫里森说:不,我不解释。你要么进入这个世界,要么不进入。这种姿态在今天看来理所当然,但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这需要惊人的勇气。

她的语言风格也值得单独拿出来说。莫里森的句子有一种独特的节奏感,介于口语和诗歌之间。她会在一个看似平淡的叙述中突然插入一个意象,让你猝不及防地被击中。比如《宠儿》的开头:“124号恶意充盈。充满了一个婴儿的怨毒。”就这么两句话,整个小说的氛围就立住了。她不需要长篇大论地铺垫背景,不需要温柔地引导读者进入故事——她直接把你扔进去,然后看你自己游不游得出来。这种写法影响了后来无数作家,从唐恩·德里罗到科尔森·怀特黑德,从朱诺·迪亚斯到吉姆·康达·阿德奇切,莫里森的叙事策略已经成为当代文学的基因库的一部分。

2019年8月5日,莫里森在纽约去世,享年88岁。她留下了11部长篇小说、多部散文集和儿童读物,还有一个被她永远改变了的文学版图。在她去世后,奥巴马发了一条推文:“托尼·莫里森是国宝。她的作品对我来说不仅仅是优美——它们是必要的。”注意这个词:“必要的。”不是“好看的”,不是“重要的”,是“必要的”。这大概是对一个作家最高的评价了。

今天是托尼·莫里森诞辰95周年。在这个社交媒体统治一切、注意力以秒计算的时代,她的作品反而比以前更有意义了。因为莫里森从来不给你提供简单的答案,不给你舒适的阅读体验,不给你“五分钟读完一本名著”的捷径。她要求你停下来,坐下来,直面那些你一直在逃避的东西。历史的重量,种族的伤痛,爱的可怕与伟大。如果你还没有读过她的书,今天就去读。不要从《宠儿》开始——那太猛了,你会被吓跑。从《最蓝的眼睛》开始。读完之后,你会发现你看世界的眼睛变了。不是变成蓝色的——而是终于看清了真实的颜色。

文章 02月13日 03:03

她用一个鬼故事拿下了诺贝尔奖——托尼·莫里森凭什么?

1993年,一位黑人女性站在斯德哥尔摩的领奖台上,成为历史上第一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非裔美国女作家。瑞典学院的颁奖词说她"以富有想象力和诗意的笔触,赋予了美国现实的一个重要方面以生命"。翻译成人话就是:这个女人写的东西,让整个白人主导的文学界集体闭嘴。她叫托尼·莫里森,今天是她诞辰95周年。而她最著名的那部小说《宠儿》,说白了,就是一个鬼故事——一个关于母亲杀死自己亲生女儿的鬼故事,一个让美国人至今不敢正视的鬼故事。

但我们先倒回去。1931年2月18日,俄亥俄州洛雷恩市,一个叫克洛伊·阿德莉亚·沃福德的女孩出生在一个工人阶级的黑人家庭。她是家里四个孩子中的老二,父亲乔治是个电焊工,为了躲避南方的种族暴力搬到了北方。注意,不是"追求更好的生活"——是"躲避被私刑处死的命运"。这个区别很重要,因为莫里森后来一辈子都在写这个区别。她母亲拉玛是个虔诚的教徒,会给孩子们唱黑人灵歌,讲述那些充满魔幻色彩的南方故事。小克洛伊在这些歌声里长大,在这些故事里长大。多年以后,这些声音会变成她笔下最动人的文字。

克洛伊12岁受洗入天主教,取了教名"安东尼"——取自帕多瓦的圣安东尼,朋友们叫她"托尼"。她在洛雷恩的高中里是唯一的黑人学生,但成绩优异得让所有人无话可说。后来她考入了霍华德大学,又在康奈尔大学拿了硕士学位。再后来她嫁给了一个叫哈罗德·莫里森的牙买加建筑师,虽然婚姻只持续了六年就以离婚告终,但这个姓氏她留了一辈子。有人问她为什么不改回娘家姓,她说:"因为我出版第一本书的时候用的就是这个名字,改了太麻烦。"你看,连改名字这种事,她都能用最实际的理由搞定。这就是莫里森——一个从不矫情的女人。

1970年,39岁的莫里森出版了处女作《最蓝的眼睛》。为什么是39岁?因为在那之前,她先是当了多年的英语教师,又在兰登书屋做了多年的编辑,同时还要独自抚养两个儿子。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叫佩科拉的黑人小女孩,她最大的梦想是拥有一双蓝色的眼睛。你可能会觉得这只是个关于自卑的故事,但莫里森要说的远不止于此。她要问的是:是谁告诉一个黑人小女孩,蓝色的眼睛才是美的?是谁把这个标准塞进了她的脑子里?是秉秀兰娃娃,是电影里的金发女郎,是整个白人主导的审美体系。这不是一个小女孩的悲剧,这是整个社会的病。这本书出版的时候并没有引起太大轰动,但它像一颗种子,埋进了美国文学的土壤里,后来长成了一棵谁也绕不过去的大树。

1977年,《所罗门之歌》出版,一切都变了。这是莫里森第一部以男性为主角的小说,讲的是一个叫"奶人"的黑人青年寻找家族历史的故事。为什么叫"奶人"?因为他小时候被人发现还在吃母亲的奶,这个绀号就跟了他一辈子。莫里森就是这样,一个细节就能把一个人物的整个精神世界撞开。这本书拿下了美国国家书评人奖,更重要的是,它被选入了"每月一书俱乐部"——这是自理查德·赖特的《土生子》以来,第一本被选入的黑人作家作品。间隔多久?整整三十七年。三十七年里,美国主流文学界假装黑人作家不存在。莫里森一脚把门踹开了。

然后就是1987年的《宠儿》。这本书根据真实事件改编:1856年,一个名叫玛格丽特·加纳的逃亡女奴,在即将被抓回去的时候,亲手杀死了自己两岁的女儿,因为她宁愿女儿死,也不愿她重新沦为奴隶。莫里森把这个故事变成了一部关于记忆、创伤和爱的史诗。书中那个叫"宠儿"的鬼魂,既是被杀死的女儿,也是六千万死于奴隶贸易的非洲人的化身。莫里森后来在采访中说:"没有人为他们建过纪念碑。"所以她写了这本书。这本书就是纪念碑。她在小说的扉页上写着"献给六千万及更多的人"——这个数字的分量,你读到的时候会觉得手里的书突然重了十倍。

《宠儿》出版后获得了普利策奖,但在此之前发生了一件让文学界脸红的事。1988年初,48位黑人作家和评论家联名在《纽约时报书评》上发表公开信,抗议莫里森从未获得过美国国家图书奖或普利策奖。这封信的分量有多重?签名者包括玛雅·安杰洛、艾丽丝·沃克、约翰·埃德加·怀德曼、亨利·路易斯·盖茨——几乎是当时美国黑人文学界的半壁江山。莫里森本人对此保持沉默,但她私下里一定在想:为什么一个黑人女作家写出了杰作,还需要48个人联名请愿才能得到应有的认可?这个问题直到今天也没有完美的答案。

说到莫里森的写作习惯,这里有个细节值得一提。她一直坚持在凌晨四五点写作,天亮之前是她最清醒的时候。作为一个单身母亲,白天她要在兰登书屋做编辑——对,她不只是作家,还是美国出版史上最重要的编辑之一。在兰登书屋工作期间,她编辑出版了穆罕默德·阿里的自传、安吉拉·戴维斯的著作,以及开创性地编红了《黑人之书》这本重要的非裔美国文化文集。她几乎以一己之力重塑了美国主流出版界对黑人文学的态度。白天改别人的稿子,凌晨写自己的小说,这种生活她过了几十年。有人说天才不需要努力,莫里森会告诉你:扯淡。

1993年的诺贝尔奖让莫里森成为了文学界的超级巨星,但她并没有因此变得温和。2003年,她出版了《爱》;2008年,《慈悲》;2012年,《家园》;2015年,《上帝帮助孩子》。每一本都在戳美国社会的伤疤。她在普林斯顿大学教书,学生们又敬又怕。据说她上课的第一句话经常是:"你们读了多少?"如果回答不令她满意,她的眼神能把人钉在椅子上。她不是那种会哄着学生的老师,她是那种让你知道自己有多无知的老师。她曾经说过:"教学不是告诉人们该想什么,而是教他们如何思考。"在她的工作坊里,没有懒惰的学生能侥幸过关。

莫里森有句话我觉得应该刻在每一个写作者的书桌上:"如果有一本书你想读却还没有人写,那就你自己来写。"这句话听起来很鸡汤,但放在她的语境里一点都不鸡汤。她写《最蓝的眼睛》,是因为当时没有人从一个黑人小女孩的视角写美的暴力;她写《宠儿》,是因为没有人为奴隶制的幽灵建过文学纪念碑;她写《所罗门之歌》,是因为没有人认真对待黑人男性寻找自我身份的渴望。她不是在填补市场空白,她是在填补人类良知的空白。

2019年8月5日,莫里森在纽约去世,享年88岁。奥巴马在推特上说:"莫里森是国宝。"这话没错,但我觉得还不够。她不只是美国的国宝,她是整个现代文学的坐标。在她之前,美国文学的叙事中心是白人男性的焦虑和自我发现——菲茨杰拉德的爵士时代,海明威的硬汉传说,福克纳的南方挽歌。莫里森来了,她说:这些很好,但你们漏掉了一大半的故事。然后她花了五十年时间,把那一大半的故事补上了。

今天,莫里森诞辰95周年。她的书在美国校园里仍然是必读书目,同时也仍然是被"禁书运动"攻击的主要目标。近年来的统计数据显示,《宠儿》和《最蓝的眼睛》名列全美被挑战最多的书籍前列。有些家长认为这些书"内容不适当",会让孩子"感到不舒服"。对此,莫里森生前的回答是:"如果你的舒适需要建立在无知之上,那这种舒适不值得拥有。"这话放在今天的语境下,依然锋利得能割破皮肤。一个作家的书同时是必读和禁书,这本身就是对其力量最好的证明。

最后说一件小事。莫里森在获得诺贝尔奖后接受采访,记者问她:"你是一位黑人女性作家,你觉得这个标签会限制你吗?"莫里森看着那个记者,平静地说:"我就是黑人,我就是女性,我就是作家。这三件事没有一件是限制。"然后她笑了。那个笑容里有整个二十世纪非裔美国人的骄傲与倔强。如果你还没读过她的书,今天就开始吧。从《宠儿》开始,或者从《最蓝的眼睛》开始,随便哪一本都好。但我警告你——读完之后,你看世界的方式不会和从前一样了。

文章 02月13日 02:27

一个黑人女佣的女儿,如何用一支笔撕碎了整个美国文学?

1931年2月18日,俄亥俄州洛雷恩市一个钢铁工人家庭迎来了第二个孩子。没有人会想到,这个名叫克洛伊·沃福德的黑人女孩,日后会成为美国文学史上最令人胆寒的声音。她后来有了一个更响亮的名字——托尼·莫里森。今天是她诞辰95周年,而她留下的文字,依然像一把烧红的烙铁,按在每一个试图遗忘历史的人的皮肤上。

你可能读过《宠儿》,可能翻过《所罗门之歌》,也可能听说过《最蓝的眼睛》。但你未必知道,这个拿下诺贝尔文学奖的女人,曾经在兰登书屋当了近二十年编辑,白天替别人改稿子,晚上凌晨四点爬起来写自己的小说。她不是那种天才横溢然后一夜成名的作家——她是那种把牙齿咬碎了咽下去、一个字一个字凿出来的作家。

先说说她的出身。莫里森的父亲乔治·沃福德是个焊工,母亲拉玛·沃福德是个家庭主妇。一家人穷得叮当响,但有一样东西从不缺——故事。莫里森后来回忆说,她的童年浸泡在黑人民间故事、鬼故事和音乐里。她的外祖母会讲奴隶时代的往事,讲得绘声绘色,像是亲眼见过一样。这些故事后来全部变成了她小说里的血和肉。有人说文学来自阅读,莫里森会告诉你:文学首先来自倾听。她小时候家里没有多少书,但有的是声音、节奏、故事里的呼吸。后来她小说里那种独特的音乐性,就是从这里来的。

1949年,她进入霍华德大学主修英语,后来又在康奈尔大学拿了硕士学位。毕业论文研究的是福克纳和伍尔夫作品中的自杀主题——注意这两个名字,因为后来有无数评论家拿她和这两位比较。但莫里森对此不屑一顾。她曾经犀利地回应:"我不是黑人版的福克纳,福克纳是白人版的福克纳,而我是托尼·莫里森。"这句话的杀伤力,堪比她小说里的任何一个句子。在康奈尔期间,她嫁给了牙买加建筑师哈罗德·莫里森,"托尼·莫里森"这个名字就是这么来的。婚姻只维持了几年就以离婚收场,但这个姓氏她留了下来——或许因为它已经和她的作品绑在一起,或许因为一个好名字就是一个好名字。

1970年,莫里森39岁,以单亲妈妈的身份出版了第一部小说《最蓝的眼睛》。这本书讲的是一个黑人小女孩佩科拉,她疯狂地渴望拥有一双蓝色的眼睛——因为在她的世界里,蓝眼睛等于美丽,美丽等于被爱,而她什么都没有。这个故事残忍到让人窒息。莫里森没有给读者任何安慰,没有温暖的结局,没有"一切都会好起来"的鸡汤。她只是冷冷地撕开了种族主义如何在一个孩子的灵魂里种下自我厌恶的种子。你想想看,一个小女孩每天对着镜子祈祷自己的眼睛变成蓝色——这个意象的残酷不在于它的奇幻,而在于它的真实。这本书出版后反响平平,但多年后它成了美国高中和大学课堂上的必读书目——当然,也因此频繁出现在"禁书榜"上。讽刺吧?一本揭露伤害的书,被那些不愿面对伤害的人禁了。

然后是1977年的《所罗门之歌》。这是莫里森第一部以男性为主角的小说,讲述了一个叫"奶人"的黑人青年寻根的旅程。这本书像一部黑人版的《奥德赛》,充满了飞翔的意象、神秘的家族传说和令人目眩的叙事结构。书名里的"所罗门之歌"指的是一首古老的黑人民谣,讲的是奴隶们幻想自己能像所罗门王一样飞起来,飞回非洲的家。"奶人"这个绰号本身就够让人不舒服的——一个三十多岁还在吃母乳的男人,听起来荒诞,但莫里森用它来暗示一种病态的依赖和迷失。这部小说让她一举拿下了国家图书评论奖,也让她从"值得关注的黑人女作家"升级为"不可忽视的美国作家"。注意这个措辞的变化,它本身就是一个关于种族和文学政治的故事。

1987年,《宠儿》问世。这是莫里森的核弹。小说根据真实事件改编:1856年,一个名叫玛格丽特·加纳的逃亡女奴,在即将被抓回去时,亲手杀死了自己的女儿,因为她宁愿女儿死,也不愿她再做奴隶。莫里森把这个故事变成了一部鬼魂小说——被杀死的婴儿以一个年轻女人的形态回来了,她叫"宠儿"。这本书读起来像噩梦,像诗歌,像一记闷棍。莫里森的语言在这里达到了巅峰:她能用一个句子让你感到皮肤发冷,下一个句子又让你心碎。"124号恶意充沛"——小说的第一句话,简单粗暴,像一拳打在你的胃上。它没有铺垫,没有引导,上来就把你的脸按在了水里。这就是莫里森的流氓:她给你一个不舒服的开头,然后用整本书的篇幅告诉你为什么你应该不舒服。

但《宠儿》出版那年,居然没拿到国家图书奖。48位黑人作家和评论家联名在《纽约时报》上发表公开信表示抗议,这在美国文学史上几乎前所未有。第二年,《宠儿》拿到了普利策奖。五年之后的1993年,莫里森成为第一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非裔美国人。瑞典学院的颁奖词说她"以富有洞察力和诗意的小说,赋予了美国现实的一个重要方面以生命"。翻译成大白话就是:你们美国人自己不愿意面对的东西,这个女人替你们写出来了。这个奖的分量有多重?在莫里森之前,从来没有一个非裔美国女性获得过这个奖项。她不是踩在巨人的肩膀上,她自己就是那个巨人。

有人问过莫里森:你什么时候会写一本不关于种族的小说?她的回答堪称经典:"你什么时候会问一个白人作家同样的问题?"这不是抖机灵,这是一针见血。在美国文学的传统里,白人作家写的就是"普世的",黑人作家写的就是"种族的"。莫里森用一辈子的创作证明:黑人的经验就是人类的经验,奴隶制的伤痛就是文明的伤痛,一个黑人母亲杀死自己孩子的故事,和《安提戈涅》、《美狄亚》一样,讲的是人类最深处的悲剧。她拒绝被贴标签,拒绝被归类,拒绝被当作"少数族裔文学"的代言人。她就是文学。

莫里森的写作风格也值得单独说几句。她不是那种"好读"的作家。读她的小说,你经常会感到困惑、迷失、被迫停下来重读。她的叙事时间线是碎片化的,视角是多重的,意象是密集的。她自己解释过这一点:"我想让读者的体验接近角色的体验。如果角色是困惑的,读者也应该困惑。"换句话说,她不伺候你。你要么跟上来,要么放下书。这种写法得罪了不少人,但也让她的忠实读者获得了一种几乎是身体性的阅读体验——读莫里森不是在"看故事",而是在经历什么。她的文字有一种物理性的重量,像是每个词都被泡在血里、在泥土里、在汗水里,然后才放到纸上。

她对后世的影响是巨大的。当代几乎所有重要的非裔美国作家——科尔森·怀特黑德、杰斯米恩·沃德、塔纳西斯·科茨——都承认受到她的深刻影响。但她的影响远远超出了种族范畴。她证明了一件事:所谓的"边缘叙事"不是什么次要的、补充性的文学,它可以是文学的核心,可以是最高的艺术成就。在她之后,全世界的读者和出版商都不得不重新思考:谁的故事值得被讲述?谁的声音值得被听见?她把一层窗户纸撕了个粉碎——那层窗户纸上写着"文学经典只能来自欧洲白人男性"。

2019年8月5日,莫里森在纽约去世,享年88岁。她生前最后一部小说《上帝帮助孩子》出版于2015年,依然锋利,依然不留情面。在她去世后,奥巴马发了一条推文:"她是国家的良心。"但我觉得这个评价还不够准确。莫里森不只是良心——良心这个词太温和了。她是一把手术刀,专门切开那些被遗忘的、被粉饰的、被假装不存在的伤口。她让你看见脓血,让你闻到腐烂,然后平静地对你说:这就是真相,你看还是不看?

95年前出生的那个俄亥俄州小女孩,用11部小说、若干散文和演讲,彻底改变了美国文学的面貌。她没有发明新的文学形式,也没有搞什么先锋实验。她做的事情更简单,也更困难——她让那些从未被真正看见的人,终于被看见了。而这,才是文学最古老、最根本的使命。如果你今天只做一件事,去读《宠儿》的第一页。只需要第一页,你就会明白为什么这个女人能让整个美国文学界为之颤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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