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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02月13日 19:16

一个黑人女孩想要蓝眼睛,她却让全世界看见了黑色的美

一个黑人女孩想要蓝眼睛,她却让全世界看见了黑色的美

1931年的二月,俄亥俄州洛雷恩市一个钢铁工人家庭迎来了第二个女儿。那个年代的美国,经济大萧条的阴影笼罩着一切,对于一个黑人工人家庭来说,生活更是雪上加霜。没人会想到,这个名叫克洛伊·沃福德的小姑娘,日后会成为美国文学史上最令人胆寒的叙事者——托妮·莫里森。说“胆寒”并不夸张,因为她的文字有一种独特的本事:让你读完之后好几天都缓不过来,像是有人用天鹅绒手套扇了你一个耳光——轻柔得叫人心碎,疑力却大得惊人。

今天是莫里森诞辰95周年。在一个充斥着“畅销书公式”和“AI写作”的时代,回头看这位1993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的作品,你会产生一种奇怪的感觉——她写的东西,好像比我们今天大多数人写的都更“先进”。这不是怀旧滤镜在作祟,而是莫里森确实做到了一件极少数作家能做到的事:她创造了一种全新的文学语言,一种属于黑人女性的、属于被压迫者的、属于沉默者的语言。她把从来没有被认真对待的声音,变成了世界文学的主旋律。

先说说她的来路。克洛伊·沃福德在霍华德大学读英语文学,这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对一个黑人女性来说已经是非凡的成就。后来她去康奈尔大学拿了硕士,研究的是福克纳和弗吉尼亚·伍尔夫作品中的自杀主题——没错,她的学术起点就这么“轻松愉快”。这个研究方向其实已经暴露了她未来写作的底色:她感兴趣的不是死亡本身,而是一个人被迫到什么程度才会选择毁灭自己。毕业后她当了大学老师,嫁给了一位牙买加建筑师哈罗德·莫里森,婚姻以失败告终,但她留下了这个姓氏。这个小细节很有意思——她的婚姻未能存续,但“莫里森”这个名字却成了文学史上最重的名字之一。

离婚后,她带着两个儿子去了纽约,在兰登书屋当编辑。白天编别人的书,晚上写自己的。孩子们睡着了,她才能开始写作,常常写到凌晨。那时候她已经快四十岁了。在今天这个“三十岁还没成功就焦虑”的时代,莫里森的故事简直是一剂猛药:她39岁才出版第一部小说。不是因为她之前不想写,而是因为生活没有给她留出写作的空间。但当空间终于出现时,她写出来的东西就像火山爆发一样——所有的压抑、观察、思考,都在那一刻喷涌而出。

那部小说就是1970年的《最蓝的眼睛》。故事讲的是一个叫佩科拉的黑人小女孩,她每天晚上祈祷自己能拥有一双蓝色的眼睛——因为在她生活的世界里,美丽的标准是白人定义的,蓝眼睛代表着她永远无法企及的“正常”。这个设定听起来简单,但莫里森把它写得像一把慢慢拧进心脏的螺丝刀。小说探讨的不仅仅是种族歧视,更是“内化的自我厌恶”——当一个社会反复告诉你你不美、你不值得、你不配,你最终会开始相信它。小说出版时反响平平,评论界礼貌性地点了点头就过去了。但多年后,它成了美国高中和大学课堂上的必读书目——同时也成了美国图书馆被投诉要求下架最多的书之一。被禁和被推崇同时发生在同一本书上,这大概是对一部作品力量最好的证明。

1977年,《所罗门之歌》横空出世,莫里森终于迎来了属于她的高光时刻。这部小说讲述了一个名叫“奶人”的黑人青年寻找家族历史的故事,从密歇根一路追溯到美国南方,最终发现了一个关于飞翔的古老传说。书名自然引用了《圣经》中所罗门王的雅歌,但莫里森赋予了它全新的含义——这是一曲关于黑人的歌,关于根与翅膀、束缚与自由的歌。这本书拿下了国家图书评论奖,也是“每月一书俱乐部”自理查德·赖特的《土生子》以来第一次选中黑人作家的作品。莫里森的写法非常有意思——她不走直线叙事,而是像爵士乐一样,在时间线上来回跳跃,让不同的声音交织在一起。你读着读着会迷路,但那种迷路本身就是体验的一部分。

然后是1987年的《宠儿》,莫里森文学生涯的珠穆朗玛峰。这部小说取材于一个真实的历史事件:1856年,一个名叫玛格丽特·加纳的逃亡女奴,在即将被抓回去的时候,亲手杀死了自己的女儿——因为她宁愿女儿死,也不愿她继续做奴隶。这个故事的残酷程度,仅仅用一句话概括就已经让人窒息。莫里森把它改编成了一部融合了魔幻现实主义的杰作。被杀死的女婴“宠儿”以少女的形象回到了母亲身边,像一个贪婪的幽灵,吞噬着母亲的生命力。她既是被牵绊的女儿,又是所有被奴隶制度吞噬的亡魂的化身,更是一个国家永远无法摆脱的历史幽灵。

这部小说的第一句话就是:“124号恶意充斥。”没有铺垫,没有客套,一上来就是一记重拳。莫里森自己说过,她写《宠儿》的时候,想要做的是“把读者扔进水里,然后看他们能不能游”。大部分读者确实差点淹死——但那些游过来的人,再也不是原来的自己了。《宠儿》出版后获得了普利策小说奖,但在此之前发生了一件颇有戏剧性的事。1988年,48位黑人作家和评论家在《纽约时报书评》上联名发表公开信,为莫里森未能获得国家图书奖而抗议。这封信引发了巨大争议——有人说这是“道德绑架”,有人说这是“迟到的公正”。莫里森本人对此保持沉默,但她后来说了一句很经典的话:“我告诉我的学生,当你们拿起笔的时候,你们就是面对着整个世界的。不要缩小你们的世界来迎合别人的想象。”

1993年,瑞典文学院把诺贝尔文学奖颁给了莫里森,她成为历史上第一位获此殊荣的非裔美国女性。颁奖词说她的小说“以其丰富的想象力和富有诗意的表达,使美国现实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方面充满了生命力”。这段话说得很优雅,但如果让我来翻译,我会说:莫里森干了一件没人干过的事——她证明了黑人的故事不是美国文学的“补充材料”,而是美国文学的核心。在她之前,美国文学的叙事主体是白人男性——海明威、菲茨杰拉德、福克纳。莫里森不是要推翻他们,而是要拓宽这张桌子,让更多的声音能坐下来。

莫里森的写作风格值得单独拿出来说说。她的句子有一种音乐性,读出声来就像在听布鲁斯。她不怕长句,也不怕碎片。她能在同一页纸上让你哭完又笑,笑完又愤怒。她对语言的使用有一种近乎偏执的精确——每一个词都像是被她掂量过重量之后才放上去的。她曾经说过:“如果有一本你想读的书还没有被写出来,那你就必须自己写它。”这句话到今天都还在被无数写作者引用,而且奇迹般地,它在每个时代读起来都像是刚写的。她还说过另一句同样有力的话:“如果你能用一种语言来自由地表达自己,那就用它来解放别人。”文学对她来说,从来不是象牙塔里的消遣,而是一把磨得锻亮的刀。

除了写作,莫里森在兰登书屋的编辑工作同样影响深远。她编辑出版了拳击手穆罕默德·阿里的自传、安吉拉·戴维斯的著作,还有托尼·凯德·班巴拉的小说。她还主编了开创性的《黑人之书》,系统记录了美国黑人三百年的历史。她几乎是以一己之力,在美国主流出版界为黑人文学打开了一扇大门。如果说她的小说是火炬,那她的编辑工作就是在黑暗中修建道路的工程。没有她在兰登书屋的坚持和眼光,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的美国黑人文学出版格局可能会完全不同。

2019年8月5日,莫里森在纽约去世,享年88岁。消息传出后,从奥巴马到奥普拉,从学者到普通读者,整个美国都在哀悼。奥巴马称她是“国宝”,说他与莫里森的对话是他一生中最珍贵的智识交流。这话从一个前总统嘴里说出来分量不轻。但我觉得更能代表莫里森精神的,是她自己说过的另一句话:“如果你来到河边,发现没有桥,你就自己建一座。”她的一生,就是在不断地建桥。

九十五年过去了。莫里森建的那座桥,不仅没有塌,反而每年都有更多的人走过去。在当下这个文学越来越同质化的时代,重读她的作品就像是在一堆快餐中突然吃到了一道需要三天才能炖好的老汤——费时、费力,但每一口都是真的。她不讨好读者,不简化现实,不提供廉价的安慰。她只是把真相摆在你面前,然后看着你的眼睛说:“现在,你要怎么办?”

这大概就是伟大文学的真正定义——它不给你答案,但它让你再也无法假装问题不存在。而托妮·莫里森,用她那支笔,在种族、性别、历史和语言的交汇处,为我们所有人写下了这个永恒的追问。九十五年后的今天,这个追问依然在回响——而且,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响亮。

文章 02月13日 04:19

一本书封神,一辈子沉默——Harper Lee到底在害怕什么?

2016年2月19日,Harper Lee在阿拉巴马州门罗维尔的一家养老院里悄然离世,享年89岁。没有盛大的葬礼,没有总统悼词,甚至没有一条像样的推特热搜。这位写出了美国文学史上最伟大小说之一的女人,用她人生最后五十多年的沉默,给整个文学界出了一道至今无解的谜题。她的故事让我们不得不问:一个作家的最大勇气,究竟是写出一本改变世界的书,还是写完之后顶住全世界的期待而保持沉默?

十年后的今天,《杀死一只知更鸟》(To Kill a Mockingbird)依然每年卖出超过一百万册。全美国的中学生依然在课堂上朗读阿提克斯·芬奇的法庭陈词,依然有人因为这本书决定放弃商学院转而去读法学院。但真正有趣的问题不是这本书为什么伟大——关于这一点,无数文学评论家已经写了足够多的论文——而是写出这本书的人,为什么选择了永远的沉默?这个问题比任何小说情节都更耐人寻味。

先说这本书本身。1960年出版的《杀死一只知更鸟》讲的是上世纪三十年代美国深南一个虚构小镇的故事:白人律师阿提克斯·芬奇为一个被诬告强奸白人女性的黑人男子汤姆·鲁宾逊辩护,整个故事通过他八岁女儿斯库特的眼睛来叙述。听起来像一个标准的种族议题小说?没错,但Harper Lee干了一件真正天才的事——她没有写一本愤怒的控诉书,而是写了一本关于成长和理解的书。小斯库特不是在学习种族歧视有多邪恶,她是在学习人性有多复杂——邻居怒汉卡尔先生为什么不出门,镜子另一边的怒火和嫉妒从何而来,父亲为什么要做一件明知会输的事。正是这个区别,让这本书从一本时代作品变成了一本永恒之作。

用数据说话:截至今天,《杀死一只知更鸟》全球累计销量超过五千万册,被翻译成四十多种语言。在美国图书馆协会2018年的调查中,它被评为美国人一生中最应该读的一本书,排名超过了《圣经》。想想看,在一个以基督教为主流的国家里,老百姓觉得你比《圣经》还重要——这是什么概念?1961年这本书获得了普利策小说奖,1962年格里高利·派克主演的电影版又拿了三座奥斯卡,派克因此获得了最佳男主角。一本书,一部电影,一个普利策,一个永恒的文化符号——这种效率在文学史上几乎绝无仅有,大概只有塞林格的《麦田里的守望者》能勉强比一比。

但这里就是故事变得诡异的地方。1960年之后,Harper Lee基本上就从公众视野中消失了。她没有写第二本小说(至少在2015年之前没有),几乎不接受采访,不出席文学活动,不发表公开演讲,不写专栏,不上电视。偶尔有记者不远万里杀到门罗维尔试图采访她,得到的回答通常是一扇轻轻关上的门,或者一句礼貌但坚定得像钢铁一样的“不,谢谢”。她不是在制造神秘感,她是真的不想说话。在一个作家恨不得每天发三条推文、每周开一场直播、每月上一次播客的时代,Harper Lee的沉默简直像是来自另一个星球的行为艺术。

关于她为什么沉默,江湖上流传着各种版本的理论。最流行的阴谋论当属:《杀死一只知更鸟》其实是她的童年好友杜鲁门·卡波特(Truman Capote)写的,或者至少是卡波特大量参与了写作。持这种观点的人指出,Lee和卡波特从小就是门罗维尔的邻居和好友,卡波特的写作天赋举世公认,而Lee在此书之后再无作品问世——这难道不可疑吗?但这个理论有一个致命的漏洞:卡波特本人是一个自恋到骨子里的人,虚荣心强得可以给太阳系供暖,如果这本书真是他写的,他绝不可能忍住不说。事实上,他后来对Lee获得普利策奖公开表现出的嫉妒和不快,恰恰证明了这本书不是他的手笔——一个代笔人不会对自己作品的成功感到嫉妒。

更可信的解释可能简单得令人心碎:Harper Lee被自己的成功吓坏了。她曾经对一个朋友坦白过,大意是当你的第一本书就成了不可超越的经典,你的第二本书该往哪儿写?这不是矫情,这是真实得不能再真实的创作恐惧。试着想象一下这种处境:你二十出头写了一首诗,全世界都说这是有史以来最好的诗,然后你的余生都得继续写诗,而每一首新作品都会被拿来和那首比较——这种压力足以让任何人的笔在空中僵住。J.D.塞林格写完《麦田里的守望者》后选择了隐居深山,哈珀·李写完《杀死一只知更鸟》后选择了返回小镇。不同的方式,同样的逃避,同样的不堪重负。

然后就是2015年那场巨大的争议。出版商HarperCollins突然宣布要出版Harper Lee的新作《设立守望者》(Go Set a Watchman),据说这是她在《杀死一只知更鸟》之前写的初稿,在保险箱里沉睡了半个多世纪。消息一出,文学界炸了锅。不是因为新书本身——虽然大家确实很好奇——而是因为当时89岁的Lee已经中风,视力和听力严重衰退,在养老院里度过每一天。很多人严肃地怀疑:她是否真的理解并同意了出版这本书?还是被她的律师和身边的人操控了?阿拉巴马州当局甚至为此进行了调查,最终得出结论说Lee本人确实同意了出版——但怀疑的声音从未真正消散。更让读者崩溃的是,在《设立守望者》中,那个全美国人心目中的道德标杆阿提克斯·芬奇,竟然变成了一个参加种族主义集会的人。粉丝们的心碎声几乎可以隔着大西洋听到。

但如果你冷静下来想想,《设立守望者》中的阿提克斯或许才是更真实的阿提克斯。一个生活在1930年代美国南方的白人男性,完全没有种族偏见?这在文学上是美好的理想,在历史上却是一个可疑的奇迹。Harper Lee最初写的那个有缺陷的、复杂的阿提克斯,可能比后来被编辑塔伊·霍夫将他打磨成圣人的版本更接近真相。但这并不影响《杀死一只知更鸟》的伟大——文学从来不是新闻报道,它有权利也有责任对现实进行美化,来传达更深层的真相。一个完美的阿提克斯比一个真实的阿提克斯更有力量,因为他给了我们一个可以为之努力的方向。

说到遗产,Harper Lee留下的最重要的东西,不是一本书,而是一种信念:在偏见面前站起来是值得的,即使你知道自己会输。阿提克斯·芬奇明知道在那个时代、那个小镇不可能赢得那场官司,但他依然站在了法庭上,拿出了自己最好的辩护。这个姿态在2026年的今天,在一个站队比站起来更容易、更安全、更流行的世界里,显得格外珍贵。全美国有无数律师在问卷和采访中表示,他们选择法律职业的灵感来源之一就是阿提克斯·芬奇。一个虚构人物影响了数以万计的真实人的职业选择,这大概是文学能做到的最了不起的事情之一了。

更深层来看,Harper Lee教会了几代美国人一件看似简单却意义深远的事:要理解一个人,你得穿上他的鞋子走一走。这句话在书中由阿提克斯对斯库特说出,后来几乎变成了美国文化DNA的一部分,被印在T恤上、写在毕业典礼演讲里、刻在法学院的墙上。在一个越来越分裂的社会里,这个简单的建议——试着去理解别人——听起来几乎是天真的。但也许正因为天真,它才有力量。成年人的世界充满了“我理解你但我不同意你”的虚伪客套,而一个八岁女孩的视角提醒我们:真正的理解不需要前提条件,不需要先判断对方值不值得被理解。

当然,这本书在今天也不是没有争议。近年来,美国不断有学校和学区将它从必读书单中移除,理由是书中频繁出现的种族歧视用语会让非裔学生感到不适和受伤。这个争论本身就充满了历史的讽刺——一本写来反对种族歧视的书,因为如实描写了种族歧视的丑陋而被从书架上拿下来。这就像因为一本反战小说里有战争的血腥场面而把它从图书馆撤下来一样荒谬。但这也从另一个角度证明了这本书在六十多年后依然拥有触动人心、触怒人心的力量——一本不再让人不舒服的书,通常也是一本不再有意义的书。能让人不舒服,说明它戳到了什么。

Harper Lee去世十年了。她留下了一本书、一个传奇、和一大堆永远不会有答案的未解之谜。她没有社交媒体账号,没有TED演讲,没有播客,没有大师课,没有个人品牌。她用一本书说完了她想说的一切,然后彻底地、决绝地闭上了嘴。在一个人人都急着表达、急着输出、急着被看见的时代,这种沉默本身就是一种最有力的表达。也许Harper Lee比我们所有人都更早明白了一个道理:有时候,说得少比说得多更需要勇气。而她最大的勇气,不是写出了《杀死一只知更鸟》,而是写完之后,顶住了整个世界半个世纪的期待,选择了不再开口。

所以,如果你今天想纪念她,别去读那些悼念文章了——包括这一篇。去翻开那本书,从第一页开始。让斯库特带你回到那个炎热的阿拉巴马夏天,去闻那些山核桃树和红土地的味道,让阿提克斯再教你一次什么叫做正直。然后合上书,像Harper Lee那样——安静地坐一会儿。这大概是对她最好的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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