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黑人女孩想要蓝眼睛——托尼·莫里森为何让整个美国文坛颤抖?
1931年2月18日,俄亥俄州洛雷恩市一个钢铁工人家庭迎来了第二个孩子。没有人会想到,这个名叫克洛伊·阿德莉亚·沃福德的黑人女孩,日后会以“托尼·莫里森”之名,把美国文学的天花板整个掀翻。她是第一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非裔美国女性,也是唯一一个能让奥普拉·温弗瑞在镜头前哭成泪人的作家。今天是她诞辰95周年,而我们谈论她的方式,往往比她应得的要肤浅得多。
莫里森的厉害之处不在于她拿了多少奖。她厉害在:她写的每一个字,都像一把手术刀,精准地切开美国社会最不愿意面对的伤疤。当白人作家们还在优雅地讨论存在主义和后现代叙事的时候,莫里森直接把奴隶制的幽灵摔到了你的书桌上,然后平静地说:“读。”她不请求,不恳求,不解释。她命令。而你会乖乖服从,因为她的文字里有一种无法拒绝的力量。
先说说她的出身。莫里森的父亲乔治·沃福德是个焊工,为了躲避南方的种族歧视,举家搬到了北方。但北方就没有歧视了吗?开什么玩笑。莫里森小时候,房东因为他们家交不起房租,直接放火烧了他们住的房子。注意,不是驱逐,是放火。这段经历后来反复出现在她的作品里——火焰、暴力、无处可逃的绝望。有些作家靠想象力写作,莫里森靠的是记忆里的灼烧感。她的父亲对白人的不信任深入骨髓,曾经把两个白人男子从自家楼梯上推下去,因为他们未经允许就上了楼。这种原始的愤怒和防御本能,后来被莫里森化为了文学中最具爆发力的情感燃料。
她在霍华德大学读英语文学,又在康奈尔大学拿了硕士学位,研究的是福克纳和伍尔夫作品中的自杀主题。是的,你没看错——她的学术起点就是死亡。后来她去兰登书屋当编辑,成为了那里第一位黑人女性高级编辑。白天她编辑别人的书,晚上回家写自己的。两个儿子已经睡着,厨房的桌子就是她的书桌。她后来说:“我总是在凌晨四点写作,因为那是唯一属于我自己的时间。”各位还在抱怨没时间写作的朋友们,请默默闭嘴。一个单亲妈妈,全职编辑,凌晨四点起来写作,写出了改变美国文学版图的作品。你的借口,在她面前一文不值。
1970年,她的处女作《最蓝的眼睛》(The Bluest Eye)出版了。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叫佩科拉的黑人小女孩,她最大的愿望是拥有一双蓝色的眼睛——因为在她的世界里,蓝眼睛意味着白人的美,意味着被爱,意味着不再被当成垃圾。这个设定本身就是一抳耳光:美的标准是如何被内化的?一个孩子是怎样学会憎恨自己的皮肤的?这本书在当时几乎没有引起任何反响。评论界冷淡,销量惨淡。但莫里森没有被击垮。她只是耸了耸肩,继续写。这大概就是天才和普通人的区别:普通人被拒绝一次就开始怀疑人生,天才被拒绝一次就开始怀疑世界。
然后是1977年的《所罗门之歌》(Song of Solomon),这部小说让她一夜之间从“一个还不错的黑人女作家”变成了“美国最重要的在世小说家之一”。故事的主角奶人(Milkman)从密歇根追溯到弗吉尼亚,寻找家族的秘密。表面上这是一个寻根的故事,但莫里森玩了一手绝的——她把非洲裔美国人的集体记忆编织成了魔幻现实主义的叙事。有人能飞,有人能预知死亡,但这些超自然元素一点都不违和,因为在莫里森的世界里,现实本身就已经足够荒诞了。一个建立在奴隶制基础上的“自由国家”,还有什么比这更魔幻的?这部小说让她拿到了国家书评人圈奖,也让她第一次进入了主流视野。
但真正让莫里森封神的,是1987年的《宠儿》(Beloved)。这部小说改编自一个真实事件:1856年,一个名叫玛格丽特·加纳的逃亡女奴,在即将被抓回去的时候,亲手杀死了自己两岁的女儿——因为她宁愿女儿死,也不愿让她回去当奴隶。莫里森读到这个故事后,花了整整三年才动笔。她说她需要那么长时间来“鼓起勇气”。一个已经写了四部小说的成熟作家,仍然需要鼓起勇气——这说明了这个题材到底有多沉重。在小说中,被杀死的女儿以鬼魂的形式回来了,她的名字就叫“宠儿”——墙碑上唯一的一个字。这个鬼魂不是恐怖小说里的廉价惊吓,它是历史本身的化身,是所有被遗忘的奴隶的总和,是一个国家永远无法安息的良心。
《宠儿》出版后,美国文坛被劈成了两半。一半人说这是美国文学史上最伟大的小说之一,另一半人说他们读不下去。有意思的是,两种反应都是正确的。这本书确实伟大得令人窒息,也确实沉重得令人窒息。它不是那种你可以舒舒服服靠在沙发上阅读的小说。它是那种你读完之后需要在黑暗中坐很久、盯着天花板发呆的小说。1988年,《宠儿》拿了普利策小说奖。但在此之前,48位黑人作家和评论家联名在《纽约时报》上发表公开信,抗议莫里森之前没有获得国家图书奖——这在美国文学史上是前所未有的。一个作家伟大到需要同行联名护航才能获得应有的认可,这本身就说明了问题有多严重。
1993年,诺贝尔文学奖终于找到了她。瑞典学院的颁奖词说她“以丰富的想象力和诗意的表达,赋予了美国现实的一个重要方面以生命”。说实话,这个颁奖词太客气了。莫里森做的事情远不止“赋予生命”——她做的是一场文学层面的革命。她证明了黑人的故事不是“少数族裔文学”,不是“边缘叙事”,而是人类经验中最核心、最深刻的部分。你不需要“理解黑人文化”才能读懂莫里森,就像你不需要“理解俄国文化”才能读懂陀思妥耶夫斯基一样。痛苦是人类的通用语言,而莫里森恰好是这门语言最优秀的翻译者。
莫里森还有一个被严重低估的贡献:她重新定义了美国文学中“谁是读者”这个问题。她曾经说过一句让很多白人评论家不太舒服的话:“我从来不为白人读者写作。”这句话在当时引发了巨大争议。但莫里森的意思并不是排斥白人读者,而是拒绝那种把白人视角当作“默认视角”的写作传统。在她之前,几乎所有美国黑人作家都在某种程度上向白人读者“解释”黑人的生活。莫里森说:不,我不解释。你要么进入这个世界,要么不进入。这种姿态在今天看来理所当然,但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这需要惊人的勇气。
她的语言风格也值得单独拿出来说。莫里森的句子有一种独特的节奏感,介于口语和诗歌之间。她会在一个看似平淡的叙述中突然插入一个意象,让你猝不及防地被击中。比如《宠儿》的开头:“124号恶意充盈。充满了一个婴儿的怨毒。”就这么两句话,整个小说的氛围就立住了。她不需要长篇大论地铺垫背景,不需要温柔地引导读者进入故事——她直接把你扔进去,然后看你自己游不游得出来。这种写法影响了后来无数作家,从唐恩·德里罗到科尔森·怀特黑德,从朱诺·迪亚斯到吉姆·康达·阿德奇切,莫里森的叙事策略已经成为当代文学的基因库的一部分。
2019年8月5日,莫里森在纽约去世,享年88岁。她留下了11部长篇小说、多部散文集和儿童读物,还有一个被她永远改变了的文学版图。在她去世后,奥巴马发了一条推文:“托尼·莫里森是国宝。她的作品对我来说不仅仅是优美——它们是必要的。”注意这个词:“必要的。”不是“好看的”,不是“重要的”,是“必要的”。这大概是对一个作家最高的评价了。
今天是托尼·莫里森诞辰95周年。在这个社交媒体统治一切、注意力以秒计算的时代,她的作品反而比以前更有意义了。因为莫里森从来不给你提供简单的答案,不给你舒适的阅读体验,不给你“五分钟读完一本名著”的捷径。她要求你停下来,坐下来,直面那些你一直在逃避的东西。历史的重量,种族的伤痛,爱的可怕与伟大。如果你还没有读过她的书,今天就去读。不要从《宠儿》开始——那太猛了,你会被吓跑。从《最蓝的眼睛》开始。读完之后,你会发现你看世界的眼睛变了。不是变成蓝色的——而是终于看清了真实的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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