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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02月07日 23:08

他拒领了诺贝尔奖的奖金,却把整个美国骂了个遍

1930年,瑞典学院把诺贝尔文学奖颁给了一个美国人。这不是海明威,不是菲茨杰拉德,不是福克纳——而是一个来自明尼苏达小镇的红头发医生的儿子。他叫辛克莱·刘易斯(Sinclair Lewis),一个用笔当手术刀的男人。他解剖的不是人体,而是美国中产阶级那张虚伪的脸皮。

今天是刘易斯诞辰141周年。141年过去了,他笔下那些自以为是的小镇居民、满嘴跑火车的商人、被体制吞噬的理想主义者,依然活得好好的——只不过他们现在刷的是短视频,开的是特斯拉。

先说说这位老兄的出身。1885年2月7日,刘易斯出生在明尼苏达州索克中心镇(Sauk Centre),人口不到三千。他爹是镇上的医生,忙得没工夫搭理这个瘦弱、满脸雀斑、性格古怪的儿子。小刘易斯在镇上就是个异类——不爱打猎钓鱼,偏偏爱读书写字。同学们觉得他怪,姑娘们对他没兴趣,整个小镇像一口闷锅,把他的少年时代炖成了一锅苦汤。但正是这口闷锅,日后成了他文学创作最肥沃的土壤。索克中心镇后来出现在《大街》里,化名为"戈弗草原镇"(Gopher Prairie),被他扒得一丝不挂。

1920年,《大街》(Main Street)横空出世。这本书干了一件美国文学界从没人敢干的事——它把美国小镇从田园牧歌式的神话中拽了出来。在此之前,美国人坚信小镇是民主的摇篮、道德的堡垒、美国梦的起点。刘易斯说:扯淡。他笔下的戈弗草原镇居民狭隘、自满、仇视一切新鲜事物。女主角卡萝尔满怀热情地嫁到小镇,想搞点文化建设,结果被邻居们的冷嘲热讽磨得遍体鳞伤。这本书卖了几十万册,成为当年美国最畅销的小说。半个美国在骂他,另外半个在拍手叫好。

两年后,他又扔出了《巴比特》(Babbitt)。如果说《大街》剥的是小镇的皮,《巴比特》剥的就是美国商人的皮。主人公乔治·巴比特是个房地产经纪人,每天的生活就是参加扶轮社午餐会、吹嘘自己的汽车、谈论高尔夫球、对社会主义嗤之以鼻。他不是坏人,甚至算得上"好人"——但他空洞得像个充了气的橡皮人。他的每一个观点都是从报纸上抄来的,每一句话都是社交场合的标准答案。"巴比特"这个名字后来直接变成了英语词汇(Babbittry),专门用来形容这种庸俗的中产阶级自满。一个作家能把自己笔下的角色变成一个通用名词,这本身就是文学史上的壮举。

1925年的《阿罗史密斯》(Arrowsmith)则换了个方向。刘易斯这次写的是一个理想主义者的挣扎——年轻医生马丁·阿罗史密斯想搞纯粹的科学研究,却被医疗体制、商业利益和官僚主义反复碾压。为了写好这本书,刘易斯专门找了一个真正的科学家保罗·德克鲁伊夫(Paul de Kruif)当顾问,两人一起旅行、一起讨论、一起喝酒。这本书获得了1926年的普利策奖,但刘易斯干了一件震惊文坛的事——他拒绝领奖。理由是什么?他认为普利策奖的评选标准要求作品"最能展现美国生活的健康气息",而他觉得好文学不应该被"健康气息"这种道德标准绑架。这个拒绝本身就很"刘易斯"——你给我发奖,我嫌你发奖的理由不够体面。

到了1930年,诺贝尔文学奖找上门来。这次他没拒绝。他的获奖演说至今读来仍让人血脉偾张——他猛烈抨击了美国文学界的保守和自满,称美国人"害怕文学",害怕任何真正触及现实的作品。他点名批评了当时美国文学的"守门人"们,说他们把文学变成了"一种装点绅士客厅的优雅消遣"。这篇演说在美国引起了轩然大波,但也为后来的美国作家打开了一扇门——如果连诺贝尔奖得主都说美国文学太保守了,那年轻作家们是不是可以更大胆一点?

但刘易斯的人生远没有他的小说那么精彩——或者说,精彩得让人心碎。他是个酒鬼,这不是比喻,是字面意思。他的第一段婚姻因为酗酒和性格不合而破裂。第二任妻子是著名记者多萝西·汤普森(Dorothy Thompson),一个比他还强势的女人。两人的婚姻像两颗流星对撞——短暂、炫目、毁灭性的。汤普森后来成为美国最有影响力的女记者之一,而刘易斯则在酒精的泥沼中越陷越深。他的晚年作品质量明显下滑,评论家们开始说他"写完了"。1951年,他在意大利罗马郊外的一家私人诊所孤独地死去,享年65岁。他的骨灰被带回了索克中心镇——那个他用一辈子来逃离、又用一辈子来书写的地方。

不过,有一本书必须单独拿出来说,那就是1935年的《这不可能在这里发生》(It Can't Happen Here)。这本书写了一个法西斯独裁者在美国上台的故事。1935年啊,希特勒才刚掌权两年,大多数美国人觉得法西斯主义是欧洲人的问题。刘易斯偏偏写了一本"美国也会出希特勒"的小说。书中的独裁者温德里普靠煽动民粹、攻击精英、许诺经济奇迹上台,上台后立刻撕毁宪法、镇压异见。每隔几年,这本书就会在美国重新畅销一次——每次都是因为有人觉得"现在的政治局势跟书里太像了"。一本85年前的政治寓言能反复应验,这是文学的胜利,也是现实的悲哀。

刘易斯对后世文学的影响是深远而隐蔽的。他不像海明威那样创造了一种可以模仿的文体,也不像福克纳那样建造了一个可以朝圣的文学王国。他做的事更基础、也更危险——他把讽刺和批判从欧洲文学传统移植到了美国本土。在他之前,美国文学总体上是自我歌颂的。在他之后,美国作家终于学会了一件事:爱你的国家,但不必爱它的每一个毛孔。约瑟夫·海勒的《第二十二条军规》、库尔特·冯内古特的《五号屠宰场》、菲利普·罗斯的《美国牧歌》——这些后来的美国讽刺文学经典,都站在刘易斯开辟的道路上。

有人可能会问:一个一百多年前的作家,跟我们有什么关系?关系大了。打开社交媒体看看——那些焦虑地展示"精致生活"的博主,不就是2024年版的巴比特吗?那些容不下异见的网络社区,不就是数字时代的戈弗草原镇吗?那些为了绩效指标放弃科研理想的年轻学者,不就是穿着运动鞋的阿罗史密斯吗?刘易斯写的从来不只是美国,他写的是人类社会那些反复出现的愚蠢模式。

141年了。索克中心镇现在是个旅游景点,"大街"成了镇上的招牌。当年被刘易斯骂得狗血淋头的镇民们的后代,如今靠着他的名声招揽游客。这大概是文学史上最精彩的讽刺——不是写在纸上的,而是写在现实里的。刘易斯要是地下有知,大概会歪着他那张瘦长的脸,露出一个"我早就说过"的笑容。然后再喝一杯。

文章 02月07日 18:15

他拒领诺贝尔奖的前辈们都服了——辛克莱·刘易斯凭什么第一个拿?

1930年,瑞典学院把诺贝尔文学奖颁给了一个美国人。这不是海明威,不是福克纳,不是菲茨杰拉德——而是一个来自明尼苏达小镇、长着一脸红疹的瘦高个儿。他叫辛克莱·刘易斯(Sinclair Lewis),在此之前,没有任何一个美国作家得过这个奖。更离谱的是,就在五年前,他还高调拒绝了普利策奖,理由是这个奖"只鼓励平庸"。今天是他诞辰141周年,让我们聊聊这位把整个美国中产阶级骂了个遍、却被全世界认可的文学狂人。

1885年2月7日,辛克莱·刘易斯出生在明尼苏达州索克中心镇(Sauk Centre)。这个镇子有多小呢?大约两三千人,一条主街贯穿全镇,街两边是杂货铺、教堂和无所事事的闲人。刘易斯的父亲是镇上的医生,算是体面人家,但小刘易斯从小就格格不入。他长得不好看——瘦得像根电线杆,脸上布满严重的痤疮疤痕,同龄人不怎么待见他。他唯一的朋友是书。后来他把这个让他窒息的小镇写进了小说,让全美国都知道了"大街"(Main Street)上的虚伪和狭隘。

说到《大街》(Main Street,1920年),这本书的杀伤力堪比往美国小镇的客厅里扔了一颗手榴弹。女主角卡罗尔嫁给了一个小镇医生,满怀热情地想改造这个沉闷的地方,结果被镇上的保守势力磨得粉碎。刘易斯笔下的小镇居民自以为是、目光短浅、对一切新事物充满敌意,同时又坚信自己住在"全世界最好的地方"。这本书一出版就炸了——两年内卖出近200万册。美国各地的小镇居民一边骂刘易斯,一边偷偷翻看自己是不是被写进去了。索克中心镇的人更是气得要命,觉得这是赤裸裸的叛徒行为。但刘易斯根本不在乎,他说:"我写的是真相,如果真相让你不舒服,那是你的问题。"

如果说《大街》是对小镇的手术刀,那么《巴比特》(Babbitt,1922年)就是对整个美国中产阶级的核弹。乔治·巴比特是一个中型城市的房地产商,他的人生就是一部标准的美国成功学教材:加入扶轮社,打高尔夫,买最新款汽车,在派对上说正确的话,跟正确的人握手。他没有真正的思想,没有真正的爱好,甚至没有真正的朋友——他只有"人脉"。刘易斯把这个角色写得如此精准,以至于"巴比特"(Babbitt)这个词直接进了英语词典,意思就是"庸俗的自满中产"。一百年后的今天,你打开社交媒体看看那些晒车晒房晒成功学的人,会发现巴比特们不但没有灭绝,反而活得比以往更加生猛。

1925年,刘易斯又扔出了《阿罗史密斯》(Arrowsmith),这回他把枪口对准了医学界。主角马丁·阿罗史密斯是一个理想主义的年轻医生,他想做纯粹的科学研究,但商业化的医疗体系、虚荣的同行和官僚化的机构不断把他往庸俗的方向推。这本书写得太好了,普利策委员会要把奖颁给他。刘易斯的回应是什么?拒绝。他在公开信中写道,普利策奖要求获奖作品"展现美国生活中健康向上的氛围",而他认为这种标准是在"鼓励作家变成乖巧的仆人,而不是独立的艺术家"。这封信在文学圈引发了地震,有人骂他狂妄,也有人暗暗佩服他的骨头。

到了1930年,诺贝尔委员会决定把文学奖颁给刘易斯。颁奖词说他拥有"有力而生动的叙述艺术,以及以机智幽默创造新型人物的才能"。这一次,刘易斯没有拒绝。他飞到斯德哥尔摩,穿上燕尾服,发表了一篇后来被载入史册的演说——《美国的恐惧》(The American Fear of Literature)。在这篇演说中,他猛烈抨击了美国文学界的保守主义,点名批评了当时把持文坛的"绅士派"批评家,呼吁美国文学摆脱清教徒式的道德说教,直面现实。他还为德莱塞、舍伍德·安德森等被主流忽视的作家仗义执言。这篇演说至今读来仍然痛快淋漓。

但诺贝尔奖之后的刘易斯,坦白说,走了下坡路。他继续写作,产量不减,但作品的锋芒明显钝了。1935年的《这不可能在这里发生》(It Can't Happen Here)是个例外——这本反法西斯小说描述了一个煽动家在美国当选总统后建立独裁统治的故事,放在今天来读,某些情节会让你脊背发凉。但总体而言,他后期的作品很少能达到二十年代那几部的高度。酒精是一个重要原因。刘易斯一辈子都在跟酒瓶子搏斗,而且输多赢少。他的两段婚姻都以离婚告终,他的社交圈子越来越小,晚年的他经常独自在欧洲的旅馆里喝得烂醉。

说到他的私人生活,有一个细节值得一提。他的第二任妻子是多萝西·汤普森(Dorothy Thompson),当时美国最著名的女记者之一,被称为"除了罗斯福夫人之外全美最有影响力的女人"。两人在1928年结婚,一开始是才子佳人的佳话,后来变成了两个强势灵魂的角力赛。汤普森忙着在专栏里抨击希特勒,刘易斯忙着在酒杯里寻找灵感,两人渐行渐远。1942年离婚后,刘易斯对朋友说了一句非常刘易斯式的话:"我终于明白了,我适合写婚姻,不适合经营婚姻。"

1951年1月10日,刘易斯在罗马的一家诊所里孤独地去世,死因是晚期酒精中毒导致的心脏病。他才65岁。遗体被火化后运回了他一辈子都在逃离的索克中心镇——命运的黑色幽默莫过于此。那个他在小说里嘲讽了无数次的小镇,最终成了他的归宿。如今,索克中心镇的主街上有一块牌子,写着"辛克莱·刘易斯的故乡"。镇上的人终于原谅了他,或者说,终于学会了把被骂当成荣誉。

刘易斯的文学遗产是什么?首先,他几乎以一己之力打开了美国文学的一扇窗。在他之前,美国小说界弥漫着一种甜腻的乐观主义,作家们热衷于描写勤劳致富的成功故事和田园诗般的小镇生活。刘易斯撕掉了这层糖纸,让人们看到糖纸下面的蛀牙。没有他的开路,海明威、福克纳、菲茨杰拉德那一代人的道路会更难走。其次,他创造了一种独特的讽刺手法——不是居高临下的嘲笑,而是近距离的、充满细节的、几乎带有人类学田野调查精度的观察。他笔下的巴比特不是一个漫画式的丑角,而是一个活生生的、可悲又可怜的人,你甚至会在他身上看到自己的影子。

当然,刘易斯也有明显的局限。他的小说技巧算不上顶尖——跟福克纳比叙事实验,跟海明威比语言凝练,他都要逊色不少。他更像是一个卓越的社会观察者,而不是一个纯粹的文学艺术家。有批评家说,他的小说读起来更像是"长篇报道文学",这话有几分道理。但话说回来,文学的意义难道只在于技巧吗?如果一个作家能让一个民族照镜子,让人们在笑过之后开始思考——这难道不够吗?

141年后的今天,辛克莱·刘易斯的名字在文学课堂之外已经不太被提起了。海明威、福克纳、菲茨杰拉德的光环太强,把这位"第一个拿诺贝尔奖的美国人"挤到了记忆的角落。但如果你真正读一读《巴比特》,你会惊讶地发现,一百年前的讽刺在今天依然精准得可怕。那些追逐成功、害怕独立思考、用消费定义身份的人,从来就没有从美国的大街上消失——他们只是换了更新款的汽车,搬进了更大的房子,刷着更快的手机。刘易斯如果活到今天,大概会笑着说:"看吧,我早就告诉过你们了。"然后继续倒满他的酒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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