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更斯:那个把贫穷写成摇钱树的男人
1812年2月7日,英国朴茨茅斯一个债台高筑的家庭里,诞生了一个日后将用笔杆子撬动整个维多利亚时代良心的孩子。他的父亲因欠债蹲过监狱,而他自己12岁就被扔进黑心鞋油厂当童工。这段经历没有毁掉他——反而成了他一生创作最滚烫的燃料。214年后的今天,当我们翻开《雾都孤儿》《大卫·科波菲尔》《远大前程》,会发现一个令人不安的事实:狄更斯笔下那些饥饿的孤儿、贪婪的资本家、冷漠的官僚,放到2026年依然活得好好的。
先说说这位老兄的童年,因为不了解他的童年,你就没法理解他为什么对穷人有那种近乎偏执的同情。查尔斯·狄更斯的父亲约翰是个海军军需处的小职员,工资不低,但花钱的手艺更高。1824年,老狄更斯终于把自己"花"进了马夏尔西债务监狱。年仅12岁的小查尔斯被送进沃伦鞋油厂,每天工作十小时,往鞋油罐子上贴标签。一个敏感、爱读书的孩子,突然被扔进了伦敦最肮脏的角落,和一群粗野的工人混在一起——这种体验就像把一块海绵扔进了墨水里,染上的颜色一辈子都洗不掉。
有意思的是,狄更斯成名之后几乎从不提这段经历。他把这个秘密深埋心底,连妻子都不知道。但你翻翻他的小说,到处都是这段记忆的影子。《大卫·科波菲尔》里那个被继父送去当童工的少年,就是他自己的文学分身。奥利弗·特威斯特在济贫院里怯生生地说"先生,我还想再要一点"——这句话背后,站着的是那个在鞋油厂饿着肚子贴标签的查尔斯。有人说《大卫·科波菲尔》是狄更斯最好的小说,狄更斯本人也说这是他"最宠爱的孩子"。为什么?因为写别人的故事需要想象力,写自己的故事只需要勇气——而那种勇气,往往比想象力更稀缺。
但如果你以为狄更斯只是个哭哭啼啼写苦情戏的文人,那你就大错特错了。这家伙首先是个精明到骨子里的商人——或者说,他是文学史上最早搞明白"流量变现"这套逻辑的人。他的小说几乎全部以连载方式发表,每月一期,每期一个悬念。读者们像追剧一样追他的小说,据说《老古玩店》连载到小内尔快要死的时候,纽约码头上挤满了等英国船靠岸的美国读者,冲着船上的水手大喊:"小内尔死了没有?"这画面,和今天粉丝在社交媒体上催更有什么区别?
狄更斯深谙悬念的力量。他知道每一期的结尾必须让读者抓耳挠腮,恨不得时间快进到下个月。这种写法当然有缺点——情节有时候为了凑期数而拖沓,巧合多得像是上帝在偷懒。但它也锻造了狄更斯最独特的能力:用最短的篇幅制造最强的情感冲击。你看《双城记》的开头:"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一句话就把整本书的张力拉满。这种功力,不是在书斋里磨出来的,是在连载的截稿日里逼出来的。
说到狄更斯的文学成就,不得不提他对人物塑造的天才。文学史上恐怕没有第二个作家能像他一样,批量生产令人过目不忘的角色。费金那双油腻的手,乌利亚·希普永远潮湿的掌心,皮普对埃斯特拉又爱又恨的纠结——这些人物不是"被描写"出来的,他们简直是从纸页上站起来走到你面前。狄更斯有一个绝招:他给每个角色配一个标志性的怪癖或口头禅。米考伯先生永远在等"转机会来的",巴纳比·拉奇总是带着他的乌鸦。这种手法看似简单,实际上极其高明——它让角色在读者脑中生根,像钉子一样拔不出来。
《远大前程》可能是理解狄更斯最好的一把钥匙。主人公皮普从一个铁匠铺的穷学徒,变成了伦敦的"绅士",最后发现资助自己的不是高贵的郝薇香小姐,而是一个逃犯。这个反转在今天看来依然震撼——因为它打碎的不只是皮普的幻想,更是整个维多利亚社会关于"阶层跃升"的美梦。狄更斯想说的是:所谓"远大前程",不过是一场精心包装的骗局。穷人想变成体面人,最终发现体面本身就是一件皇帝的新衣。放在今天,这个故事可以改名叫《当我终于买得起那个包的时候》。
狄更斯对社会的批判力度,在他那个时代是相当炸裂的。《雾都孤儿》直接把矛头对准了1834年《新济贫法》——这部法律把穷人关进条件恶劣的济贫院,美其名曰"救济",实际上是惩罚你穷。狄更斯用奥利弗的故事告诉所有人:你们的制度不是在帮助穷人,而是在制造罪犯。更狠的是《荒凉山庄》,整本书就是对英国司法制度的一记耳光——"贾恩代斯诉贾恩代斯"那场旷日持久的官司,打到最后遗产被律师费吞得一干二净。这个故事讽刺的不是某一个坏人,而是整个系统性的荒谬。
不过,我们也得聊聊狄更斯不那么光彩的一面,否则这篇文章就成了拍马屁。1858年,46岁的狄更斯爱上了18岁的女演员爱伦·特南,于是抛弃了为他生了十个孩子的妻子凯瑟琳。更过分的是,他在报纸上公开发表声明,暗示妻子有精神问题,还切断了她和大部分孩子的联系。这个一辈子为弱者发声的男人,在自己的家庭里却扮演了压迫者的角色。这并不是要"取消"狄更斯,但它提醒我们:伟大的作家不等于伟大的人。能看透社会的不公,不代表能看透自己的自私。
狄更斯还是个精力过剩的"斜杠青年"。他办杂志、搞慈善、演话剧、做公开朗读——那些朗读会简直就是19世纪的脱口秀。他在台上一人分饰多角,模仿书中每个角色的声音和表情,把观众逗得前仰后合,又感动得泪流满面。但这种疯狂的工作强度也摧毁了他的健康。1870年6月9日,他在写作时突发中风,第二天便去世了,年仅58岁。他的遗嘱写得和他的小说一样干脆:葬礼要简单,不要纪念碑,不要铺张。但英国人没听他的——他们把他葬在了威斯敏斯特教堂的诗人角,和乔叟、莎士比亚做了邻居。
214年过去了,狄更斯的影响力没有丝毫减退。"斯克鲁奇"已经成了英语中"吝啬鬼"的代名词,《圣诞颂歌》至今仍是圣诞季最受欢迎的故事。更深层的影响在于,他几乎单枪匹马地改变了小说的社会功能——在狄更斯之前,小说主要是娱乐;在狄更斯之后,小说成了武器。他证明了一个道理:一个好故事比一千篇社论更有力量。议会辩论可以改变法律,但只有故事能改变人心。
最后说一个让我反复咀嚼的细节。狄更斯一生最痛恨的是冷漠——那种面对苦难时耸耸肩说"这不关我事"的冷漠。他在《双城记》结尾写下了文学史上最著名的赴死台词:"这是我一生中做过的最好、最好的事情。"注意,他写的不是"最伟大的",而是"最好的"。好,不是伟大,不是崇高,只是好——一个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字。但正是这个"好"字,让卡顿的牺牲从英雄主义变成了某种更朴素也更动人的东西。狄更斯一辈子都在说同一句话:做个好人吧,这不难。214年后,这句话依然是我们最需要、也最容易忘记的忠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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